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液的选择 灭火机理 1. 非水溶性液体火灾,液下喷射不能用蛋白泡沫液;非水溶性油品,腋下喷射,泡沫会受到破坏,普通的蛋白泡沫是不能采用,破坏性极强 2. 泡沫系统主要针对可燃性的液体 隔氧窒息 辐射热阻隔作用 吸热冷却 3. 常见的非水溶性的:油、苯 4. 常见的水溶性:醇、醛、酸,车用乙醇汽油为水溶性的 系统的分类 喷射方式 液上喷射 液下喷射 半液下喷射 适用于各类水溶性非水溶性固定顶或外(内)浮顶储罐 仅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须使用佛蛋白泡沫或水成膜泡沫液等) 不适用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 适用于水溶性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 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 固定顶储罐 1. 一般装的是丙类的液体,轻质的柴油、蜡油、渣油 2. 存在一个 0区,很危险,固定顶管比较小,顶上有呼吸阀 外浮顶储罐 1. 外浮顶储罐比较大,直径一般 100 米左右
一、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 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 及 2000 年局部修订条文 二、设计内容: 保护对象: 500M3 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 2 座 [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 灭火剂: 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 6% 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 (一)、泡沫用量 1.储罐的保护面积( A1) 根据规范第 3.1.2 条一款规定: A1=3.14D 2 =3.14x9 2 /4=63.585m2 2. 根据规范第 3.2.1 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q=6.0L/min.m 2 连续供给时间 t1 :不小于 30min(注:闪点为 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