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液压胶管管理暂行规定 为正确使用和维护液压设备和管路,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液压胶管的购进 1、矿购进的液压胶管应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 产品合格证,有耐压、爆破、脉冲试验报告。 2、新购进的液压管路应由资质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 可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二、液压胶管的选用 1、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正确选用胶管品种和规格以及型号。 禁止在超过设计压力使用。 2、正确选用胶管的长度,胶管在高的压力下长度发生变化 (-4%-+2%) 。 3、胶管所输送的介质温度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 -40℃ -+120℃,否则会减少使用寿命。 4、胶管不应在小于胶管最小弯曲半径下使用,避免在靠近 管接头处发生弯曲或折曲, 否则会阻碍液压传递及输送物料或损 坏胶管组合件。 5、胶管及胶管总成,禁止在扭转状态下使用。 二、液压胶管管理 1、液压胶管及胶管总成使用或储存寿命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