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配电工程合同 2010年 04月 21日 星期三 20:27 供电配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长乐·凯旋帝景”小区永久性用电变配电 工程按期保质完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乙方负责从 30KV电源高压电杆至本工程室内配电房二台变压器高低压柜及 一户一表电缆施工工程安装、 变配电材料与设备的采购、 安装调试、验收送 电运行(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并将小区变配电房维护, 各电度表抄 表及收费移交给当地供电局直接管理(以下简称直供电)。 2、一户一表的表数及容量均以甲方现场实际配置的要求为准。 三、乙方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 1、乙方负责采购的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11号 技术要求 天府时代广场 B地块 高低压変配电工程 TS/HV/4-1 第四章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系统测试 4.1 总则 4.1.1 说明 测试和试运行是用于确定系统是否完全符合说明与规定、设计意图和有关 部门的要求。本章并无提及有关部门对测试的要求,但本承包单位须负责 与所有有关部门协调及议定其对测试的要求,以确保整个高低压变配电系 统于合约竣工期前获得全部批准。 4.1.2 一般要求 A. 除了在本〝技术要求〞其它章节内要求外, 本承包单位还应实施各项 必要的试验和试运行, 这包括工厂内进行的试验、 施工期间的现场试 验、交工试运行和验收试验,具体由本章规定。 B. 业主方 /建筑师或业主代表将会参与所有试验,本承包单位须在试验 举行前不少于十四天提出书面通知。 C. 所有的测试须按经业主方 /建筑师所认可的规格和程序进行,同时在 完成试验后须提交所有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