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梯正常运行条件及现行规范 一、运行条件 1.供电电压波动应在± 7%范围内。 2.井道及机房温度应在 5~40℃之间 ,相对湿度在 25℃时不超过 85%。 3.在机房内每台电梯应设一切断该梯的主电源开关 , 主电源开关应装在机房内 入口处距地面 1.3~1.5m的墙上。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 各台电梯的主电源 开关操纵机构应易于识别(供方提供)。 4.机房应设有固定式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应不小于 200lx. 5.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和照明电源应由用户提供,并应分开,电缆分别通过线 槽或线管铺设至机房门旁墙上 1.4m高的位置。 6.规定的电梯井道水平尺寸,是用铅锤测定的最小净空尺寸。 允许偏差值为: 电梯井道高度不大于 30m时,允许偏差值为 0~+25mm; 电梯井道高度不大于 50m时,允许偏差值为 0~+35mm; 电梯井道高度不大于 80m时,允许偏差值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