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为规范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和达标 考核工作,有效提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标准 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制定本标准。 一、达标考核计分说明 1、达标考核采取评分表计分形式,建设单位评分表为考核 汇总表 JS-0 和分项评分表 JS-1~ JS-4;施工单位评分表为考核 汇总表 SG-0和分项评分表 SG-1~SG-17,监理单位评分表为考核 汇总表表 JL-0 和分项评分表 JL-1 、JL-2、JL-3。 2、建设单位分项评分表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条件、 生产管理、台帐管理等方面,总分值 400 分;施工单位分项评分 表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管理、综合管理、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支架及 脚手架工程等,总分值 1700分;监理单位分项评分表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的工作》(佛交转【 2013】37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的通知》(粤交基【 2013】105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 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交质监发【 2012】67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平安 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 长:左庭友 副组长:朱向阳、尚志华 组 员:陈兆明、陈炳坤、冯国祥、梁志祥、冯添洪、贺晓锋、 冯维喜、贺新春、曾华茂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 2、 向公司、监理及业主汇报评审结果; 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完善“平安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