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古建景观亭工程合同 发包方: 北京市重生缘果春会议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河北臻冠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景观亭制作、安装, 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仿明代景观亭工程。 二、工程内容:仿明代景观亭制作、安装工程。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消耗”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 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质量要求: 1 、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厚度均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中亮光表面平整, 护栏应顺直,颜色一致。每个固定点必须牢固, 不应有晃动的现象发生。 所有铁件、木构件均应做防锈、防腐处理。 达不到上述要求、现象,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赔偿责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