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污水处理、消防、配电、给水排水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污水处理、消防、配电、给水排水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 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消防、配电、给水排水 2、工程地点: 3、 工程期限: 天 4.1、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 天。每拖延一天, 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 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 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6
给水排水初步设计说明 一、 设计依据 (一 ) 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二 ) 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三 ) 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50015-2003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7.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