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 治理工程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杭州居安地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 0一一年十月 第一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 .建“安全文明工程”: (2) .无人身死亡事故; (3) . 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 无重大交通事故; (5) . 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 杜绝重伤事故; (7). 杜绝重复发生棚同性质的事故。 1.2编制依据 (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我公司制订的有关 安全施工的规定 及制度。 (3)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 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1.3造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治理工程施 工安全监理工作。 1.4监理部所承担的相应职责 协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