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 治工程 (泸定县得妥乡发旺村龙打沟泥石流治理工程、甘孜州泸定县德妥乡发旺村雨洒坪河泥石流 治理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甘孜州泸定县国土局 工程名称:“4.20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甘孜 州泸定县德妥乡发旺村雨洒坪河泥石流治理工程、 泸定县得妥乡发旺 村龙打沟泥石流防治工程 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概述 ·························1 第二章:旁站监理措施 ·································2 第三章:测量放线的质量
现场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滚 石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滚石灾 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 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自然灾害专项应 急预案》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项目现场的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滚石灾 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1.4 应急工作原则 发生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滚石灾害后,首先紧急避 险,实施自救;统一领导,有效组织现场资源;快速反应、妥善处 理、及时联系外部救助。 1.5 定义 大雨 :日降雨量 25.0~49.9 毫米 。 暴雨 :日降雨量 50.0 毫米以上 。 持续降雨: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雨,通常降自雨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