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备案材料补充说明 2010 年 12月 17日 责任编辑 :局办公室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①须在有效期内(超期的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延期); ②土地使用面积≥1 万平方米的还需提供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且 加盖有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土地证坐标点数据(复印件),不能以规 划总平的坐标点代替,特殊情况下(如土地形状复杂等)小于 1 万平方米 的也需提供坐标点数据。 二、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①具有园林绿化设计资质且符合相应资质等级; ②有效期内;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三、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1、树位图:现状用地范围内有古树名木或胸径≥ 30CM 大树时,须提 交准确的树位图(古树名木需标出实际树冠投影范围,并用不小于 1/200 的比例表示其与建、构筑物关系)及附表(要标明编号、树种、胸径、数 量),并套绘出拟建物、构筑物的准确位置。 2、绿化总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