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标题 ] 篇一: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 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字【 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见附件 1)和验收规范 (见附件 2),现印发你们。 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 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 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确保项目进度; 要坚 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 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 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 件: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交易厅棚。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