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文件 湘交造价字 [2007]638 号 关于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公告 [2007]33 号发布的“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JTG/T B06-01— 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 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通知精神(以下简称新定额及办法) , 结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 现将执行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请遵 照执行。 一、凡在 2008年 1月 1日前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仍执行 原定额和办法,造价不再进行调整;凡在 2008年 1月 1日后上报或虽在 2008 年 1月 1日前上报尚未审批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