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沪建标定( 2004)第 034 号 关于发布干粉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建建( 2002)656号文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满足建设工 程计价的需要,现将干粉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予以发布。 本配合比自 2004年 6月 1日起施行。凡在本配合比发布前已签订合同或协 议中有明确规定的,仍以原合同或协议为准。 本配合比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砌筑砂浆(干粉) 单位:m3 编 号 266 267 268 269 270 项 目 单位 强度等级 M5.0 M7.5 M10.0 M15.0 M20.0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干粉砂浆 DM5.O kg 1700.00 干粉砂浆 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