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细则 一、总则 1、野外日常整理随时进行,当天取得的原始资料、图件应在当天及时着墨 或输入微机。阶段性或单项工作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总结,以便及 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补充完善。外业工作必须做到 “三边一及时 ”的工作原则, 保证所收集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对原始资料及工作质量应及时进行 “自检”、 “互检”和“抽检”的“三检制度”。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普查工作收集的各 种数据成果及文、图、表均进行数字化处理。日常整理按《 DD2006-01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路规程(试行) 》第34~40页规定执行。 2、外业工作全部结束后,在野外进行短期的综合整理,以便及时发现外业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并加以补充完善,客观地反映矿床特征。经上级部门 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室内工作。 综合整理按《DZ/T 007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 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