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 发展有福建特色的农村水利 3 Ξ 吴 瑞 岚 (福建省水利厅 福州市 350001) 1 实施初级水利化 ,推进水利现代化 福建省位于东南沿海 ,洪、涝、潮、台风等灾害频繁 ,而水利 工程大多建于 50 年代 ,工程老化失修严重 ,抗灾能力差 ,同时 水利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很 不适应。受全国建设农村初级电气化县的启示 ,结合我省实 际 ,1990 年提出了分批分期建设初级水利化县的设想 ,并报省 政府批准 ,于 1991 年拉开了建设初级水利化县的序幕 ,第一批 6 个试点县经过 5 年建设 (1992~1996 年) ,实现了预期目标 ,第 二批正在建设中。归纳为“三三四”: (1)实现三个目标。①提高现有水利工程抗灾能力 ,建立 一个能抗御常遇水旱灾害的稳固水利防御体系。第一批 6 个 县按照规划蓝图 ,加快对现有工程的除险加固、挖潜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