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昌铁路局文件 南铁安监发, 2009? 86号 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轨道车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主要行车单位 ,各合资铁路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 公司、新余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 司南昌分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南昌维管段, 南昌通达工贸公司, 福州办事 处安全监察室,各安全监察队: 为强化轨道车专业管理, 进一步提高轨道车运用和管理水平, 根据铁 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和《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的要求,路局重新 修订了《南昌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 NCG/QT220-2009 南昌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1条 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 技术设备维修、 抢险和检查等工作 的主要运输设备。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等) 、轨道平 车(含起重轨道平车)和接触网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