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 2007〕111 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务督办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南充市政务督办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充市政务督办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政务督办工作,提高政务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府各项工 作的落实,根据《四川省政务督办工作规则》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督办工作。 第三条 政务督办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政务督办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 展工作,推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政务督办工作必须求真务实,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反映 决策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和反映决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依法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