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河道保洁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报 告与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处河道保洁工 作管理。 2 制度编号 根据 QSHHW AQ 04 03-2016 《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制度编号为: QSHHW AQ 07 09 —2017。 3 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保洁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河道保洁管 理职责,努力打造清水河靓丽景观长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 和京张联合办奥创造良好的城市水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4 管理职责 4.1 处长 4.1.2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4.1.3 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保洁 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2 主管副处长 4.2.1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4.2.2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 及时解决保洁工作中 的实际问题。 2
河道管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仙桃XX管理分局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 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 利厅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省XX 局《湖北省XX》的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实施方案。 一、聘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 照《湖北省XX河道管理局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 有关规定,以XX局《关于做好人员聘用改革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积极稳妥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促 进分局各项工作的巩固与发展。 二、聘用制度改革的原则 1、充分体现定岗定员与人员聘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依 据《湖北省XX河道管理局机构岗位及职责方案》设岗定员 的基础上,结合本分局工作实际, 按照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