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象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石浦镇人民政府 ( 简称甲方 ) 监理单位:象山县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简称乙方 ) 乙方受甲方委托并依据交通部交公路发 [1995]371 号发布的《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承担石浦镇 2008 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为明确双方在监理过程中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施工监理的工程名称及范围 (一)工程名称:南汇山嘴至小塘 (二)工程范围: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 容(包括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内容 ) 。 第二条:监理依据 (一)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量清单及其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 补充的文件。 (二)以部颁《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职权为原则, 具体按合 同规定的
公路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奉节县天翔有限公司永茂煤矿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毛面公路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修建2公里长的毛面公路。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保管、由专业放炮员装药放炮,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