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 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 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被 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 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 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 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 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2010-03-25 12:59 [标签 :房屋 拆迁 拆迁 赔偿 ] 我有一个朋友是江津的,现在修路他们
(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 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 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 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 万元。 (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 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 基金,按每亩 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 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 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