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 1 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 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 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林业等有关 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 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林地等)的预审、报批、 征地实施、占补平衡造地、 施工期间服务、 补充扩大征地、 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 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 并足额 及时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 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 际情况制定具体
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土地管理的法律 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程建设 的征地拆迁管理,快速、平稳、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哈 齐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 行,依据哈齐客专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章 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第二条 项目部成立征地拆迁配合、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高鹏 副组长:李世伟 组 员:汪振亚 智利 文白昕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李世伟任协调办公室主任,领导 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李世伟主任负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哈齐公司要求,配合地方的地 拆迁工作,协调各分部与地方和各分部之间征地拆迁中的有 关问题。 第三条 项目部职责 1、主要负责市(县)以上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根据 项目的计划安排及项目设计文件所列的征地数量,协助配合 督促哈齐公司、地方政府向国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