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分配?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如今国家城镇化规模不 断的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将被拆迁。政府在农村拆迁 之后需要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分配补偿费是一个很 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分配不合理就很容易导致纠纷的发 生,也会影响到农村发展的和谐与稳定。农村拆迁补偿的分 配遵循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那么,农村拆迁补偿怎 样分配 ?请听小编详细讲述。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拆迁补偿 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 费。而在这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 征地合同,并将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实践中,青苗和地上 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 1.如果某人的户口在本村,只要他的农民身份没有改变,那 么他就享有地权,在房屋被拆迁时就应以集体成员的资格分
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 1 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 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 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林业等有关 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 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林地等)的预审、报批、 征地实施、占补平衡造地、 施工期间服务、 补充扩大征地、 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 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 并足额 及时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 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 际情况制定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