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江苏省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 1 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 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 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林业等有关 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 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林地等)的预审、报批、 征地实施、占补平衡造地、 施工期间服务、 补充扩大征地、 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 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 并足额 及时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 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 际情况制定具体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 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 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被 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 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 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 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 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2010-03-25 12:59 [标签 :房屋 拆迁 拆迁 赔偿 ] 我有一个朋友是江津的,现在修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