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宁波翰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330212000234446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条件 1、甲方准备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有效证明 。 2、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的企业(外地企业应办理 进城手续)。 二、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址: 市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2、房屋结构: 结构。 3、户型: 室 厅 卫,套内建筑面积
1 2020年 4 月 19 日 宁波市监理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 年 4月 19 日 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 8月 22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 】120号发 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 学化水平,促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条例》及其若干规定、《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 活动,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依法成立的监理单 位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及 其它工程建设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