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 4 月 19 日 宁波市监理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 年 4月 19 日 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 8月 22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 】120号发 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 学化水平,促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条例》及其若干规定、《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 活动,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依法成立的监理单 位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及 其它工程建设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 理。
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参考格式 附样 1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工作交办单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编号 项目总投资: 承办部门 咨询范围、咨询目标 咨询企业指定项目负 责人及相关人员 项目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收费标准 委托单位交代事项 咨询操作中需注意的 重点、难点 相 关 单 位 及 联 系 人 单位分类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委托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企业负责人签发: 部门经理承接: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四份(企业负责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档案室各一份) 2、部门经理应在收到本表后三天之内,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并报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 方案》。 附样 2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编号 项目总投资(元) :约 万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咨询范围、咨询目标 项目负责人 咨询报告初稿时间 咨 询 人 员 组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