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 4 月 19 日 宁波市监理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 年 4月 19 日 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 8月 22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 】120号发 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 学化水平,促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条例》及其若干规定、《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 活动,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依法成立的监理单 位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及 其它工程建设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 理。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1991年 10月 26日宁波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2年 1月 18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 1996年 3月 28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6 年 6月 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 《宁波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3年 9 月 26 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3 年 11月 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发展城市绿化事业,改善城 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