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培 训 师 管 理 制 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企业内部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培训的及时、 有效性,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技能强、数量充足的内部培训师队 伍,使内部培训工作规范化、体系化,同时降低培训成本,培养一批相对稳定的 内部培训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 内部培训师队伍建立与专业分类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师均为兼职讲师。 第三条 培训师分为初、中、高三级。 第四条 公司部门经理级别或以上人员,原则上都要承担讲师任务,承担至少 一门课程的讲授。 公司部门经理担任培训师,试讲合格后,原则上可聘为中级 讲师;其他培训讲师原则上从初级讲师起步,逐步过渡升级。 第五条 培训讲师评聘的基本条件 一、认同并接受公司的企业文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业绩优良,热爱培训工作。 二、公司的技术骨干,有相关技能 3
一、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培训体系, 充分挖掘和提升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 业培训能力,内部选拔具有较高的职业化素质的内部培训师, 建立一支适应企业 文化、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 同时又能与行业的先进培训水平接轨的培训师 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培训师的组建与选拔 3.1、内部培训师的选拔范围 3.1.1、公司部门主管、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3.1.2、参加公司组织的外训达 1天或培训费用(含差旅费等)达到 2000元 者; 3.1.3、外聘高级技术人员,评定为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 3.1.4、其他各专业、业务精湛或在某领域颇有造诣的员工。 3.2、内部培训师的组织与管理 内部培训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 包括内部培训师的评聘、考核、 提升、奖励等。公司层面的内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培训师,部门层面 的内部培训,由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