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使车间由现在的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必须合理制订各车间之间转移的零部件,半成品的内部结算价格。企业内部各车间的零部件、半成品,虽然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但为了在企业内部进行交换,应该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根据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制订价格。如何结合企业实际合理制订内部结算价格,是一个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制定企业内部结算价格的依据,通常有三种。即:1、以产品出厂价格为依据;2、以定额成本加定额利润为依据;3、以计划成本为依据。我厂刚起步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基础较差,不宜把利润指标分解到车间。加之我厂原生产军工产品,成本的多少都由军方负担。过去的成本中有水分,大有降低的潜力。如果用这种有水分的成本资料为依据,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来确定内部结算价格,就有可能出现车间有利润,全厂却亏损的情况。同时也不利于促进车间降低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内事业部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好内部核算基础工作,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结算, 是国内事业部下属分公司与国内事业部之间由于内部经济 往来而通过国内事业部成本合约中心进行的内部结算活动。 第三条 国内事业部成本合约中心进行内部结算,在于划清事业部与分公司的经济责任, 更准确地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营成果。 二 内部结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 分公司与国内事业部之间价值超过 *** 元的经济往来活动都应该进行内部结算。 第五条 成本合约中心负责将内部结算价格编印成册,形成《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手册》 , 下发分公司内部结算使用。 第六条 需要进行内部结算的内部经济往来活动有: 1. 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另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或公司总部的低值易耗品; 2. 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另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或公司总部的固定资产; 3. 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另一个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