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房发〔 2009〕 23 号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房产管理局,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市房屋拆迁管理处,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各房屋拆迁单位: 《成都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已于 2009 年 2 月 23 日经我局第四次局长 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 ?e?e九年三月十二日 成都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 合法权益, 保障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成 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城市房屋拆 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
— 1 — 宁 波市 注 册志愿 者 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市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 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宁波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 法》、《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 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 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本办法所指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志愿 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以及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 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机构等。 本办法所指志愿服务单位,是指有志愿服务需求的,经过宁 波市志愿者协会认证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民非或企事 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