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1988年 7 月 23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次会议通过 1988年 9 月 24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1997年 9月 19日济南 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1997年 10月 15日山东省第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修改 1998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01 年 5月 18 日经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改 2001年 6 月 15 日经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 适用本 办法。 第三
济 南 市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1 济南市城际轨道交通规划 (草拟提案 第四稿) 从 1868年伦敦建成第一条地下铁道以来, 到现在世界上已有 36个国家和地 区的 78个城市修建了地下铁道 , 总营运线路长达 5500km。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 准 , 地下铁道有许多不同的名称。 为了降低地下铁道工程造价, 许多城市增加了 地铁的高架部分,甚至有的城市地铁以高架为主,出现了高架铁道。本世纪 60 年代,由于汽车的过度发展,使城市交通日益恶化,导致道路阻塞,车速下降, 能源消耗、交通事故增加,促使人们重新评价无污染、经济的有轨电车。德国首 先将部分有轨电车线路移到地下, 分别译为半地铁、 过渡地铁和准地铁。 加拿大 译为轻型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而在日本,这一系统被称为轻快电车。 在德国出现 的这一轨道交通, 由于其运量介于有轨电车和地铁之间, 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逐 渐得到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