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钢木复合)入户门招标技术标准 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J16-8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DBJ01-602-200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防火门》 GB-12955-2008 以上《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DBJ01-602-2004为北京市地方标准, 各地选用应以国标和各地地方标准为依据 一、 技术说明: 1. 入户门 选用 木质 乙级(应 按设 计要 求)防 盗安 全门,其 材质 须符合国家相关 安全 质量 要求 ,其防火要求应 能保 证 通过 ( 北京 )市消防验收。入户门还应具备防盗、保温、隔音 要求 并满 足相 关规
标准化木质入户门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 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05-5-30 A/1 全面修订 (蓝色 ) 参加讨论认定人员 : 标准化木质入户门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万科地产深圳区域木质入户门工程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本标准中所述木质入户门按其所在部位受自然环境影响不同而分为 Ⅰ型和Ⅱ型 Ⅰ型入户门 :适用于非长期经受阳光直射及风吹雨淋部位,如多层、小高层或高 层住宅带楼梯间的入户门。本标准所有内容如不作说明均适用于Ⅰ型入户门。 Ⅱ型入户门 :适用于受阳光长期直接照射或经常性风吹雨淋部位,木门一面直 接朝向户外,如 Townhouse或别墅等入户门。Ⅱ型入户门除需满足Ⅰ型入户门技术要求 外还需满足增加的特别要求。 2、 依 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 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