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整体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类型:业务经营合作类( c)] 第 1 页 共 5页 整体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为了回馈甲方长期以来对乙方业务开展的大力支持, 乙方本着帮助客 户管理、帮助客户宣传、帮助客户节约的原则,经过双方平等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范围: 1.1 甲方月使用费 ((ADSL月租费 +IP 国内长途 +IP 市话 +光纤+传统国 内长途 +基本月租费 +来电显示 +集团彩铃 +区间通话费 +区内通话费 +数字 电路本地使用费 ), 在¥0.00- ¥5500.00 元内,按¥3000.00 元收取,超出 ¥5500.00 元的部份按 5折优惠收取。 目前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如下通信业务: 1. 18 部固定电话(见详单) 2.接入互联网 4M ADSL 肆 条
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59 第 1 页 共 18 页 [ ] 通信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中国电信 [ ]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受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通信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 签订本 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标的及业务安排 1.1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 [ ] 项目的供应商,在 [ ] 期限内按 照本协约定的条件和具体合同或订单,承担具体通信工程 (“具体项 目”)的工程建设施工工作。 1.2 就乙方承担具体项目施工事宜,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 甲方或其下属机构要求,与具体项目的业主( “具体项目业主”,可能 为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另行签订《通信工程项目施工(非土建)简式 合同》(“具体合同”)或《通信项目施工框架协议订单》 (“订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