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绵人社发〔 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学城劳动保障局, 各园区劳动保 障中心,市级各参保单位: 现将《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中央、省驻绵阳 城区和市直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在市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 (以 下简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驻各县(市、区)的用人单 位及其职工,在本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简称县社保 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
1 第十八期 三台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0 年 8月 16日 三台县通过国家天保工程 2009年度实施情况检查 2010年 8 月 6日到 8 日,按照国家林业局安排,西北林勘 院高级工程师梁林怀、王金昌,对三台县天保工程 2009年度建 设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四川省天保中心副主任李华祥、 高级工 程师朱燕,绵阳市林业局局长马建清、 副局长尤珠、天保中心主 任陈进军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县政府关于天保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汇报, 查 阅相关档案资料,座谈、核实相关人员, 深入镇乡实地了解天保 工程建设情况等方式, 从责任制落实、林木采伐管理、富余人员、 一次性安置、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认为,三台县天保工程建设得到了县委、 政府的高度 重视,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宣传到位, 资金管理 2 使用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有序,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