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深圳市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in Shenzhen for civil buildings green design code (征求意见稿) 2017深圳 前 言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 办法》,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标准 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主要技术内容为: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 绿色设计策划; 5. 场地与室外环境; 6. 建筑设 计与室内环境; 7. 建筑材料; 8. 给水排水; 9. 暖通空调; 10. 建筑电气。 本细则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负责管理,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专篇说明模板(公共建筑) 一、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筑类型 绿色设计目标 □国标一星 □国标二星 □国标三星 二、主要设计依据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06 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 229-2010 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1993 4.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96-2010 5.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6.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7.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绿色设计的技术路线 1. □室外环境优化设计 2. □场地雨水渗透调蓄系统优化设计 3. □复合景观绿色设计 4. □节水灌溉优化设计 5. □高效围护结构优化设计 6. □空调系统综合规划设计 7. □节能照明系统优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