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木材面混色油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中、高级民用建筑的木门窗、门窗套、木护墙、木踢脚、木制固定家 具、楼梯扶手等木料表面施涂混色油漆工程。 一、材料要求: 1 混色油漆:按设计要求选用混色油漆种类,常用的有硝基磁漆、手扫漆、醇酸磁漆等 及配套底漆,混色油漆的颜色可根据设计选定颜色由厂家统一调配或自行配制。表面光泽度 分为亮光、半哑光、哑光。 2填充料:原子灰、石膏粉、大白粉、颜料等,所用腻子应按照油漆的性能配套使用。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3稀释剂:硝基稀料、醇酸稀料、松香水等。 4辅助材料:催干剂等液料。 5 油漆和配套材料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涂料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涂料有害物质含量及稀释剂的选用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