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塑格栅技术要求 说明:本招标技术要求如果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 规定及图纸要求,应以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 为准,若上述规范、规定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有不同, 以要求高的为 准。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归于中标单位。 一、木塑材料要求 1、良好的加工性能。木塑应具有同木材相类似的加工性能,可锯、 可钉、可刨,使用木工器具即可完成,且握钉力明显优于其他合成材 料。机械性能优于木质材料。 2、良好的强度性能。木塑应具有较好的弹性模量,应具有与硬木相 当的抗压、抗弯曲等物理机械性能, 并且其耐用性明显优于普通木质 材料。 3、具有耐水、耐腐性能,使用寿命长,木塑材料及其产品与木材相 比,可抗强酸碱、耐水、耐腐蚀,并且不繁殖细菌,不被虫蛀、不长 真菌。使用寿命长 50 年以上。 4、应具有抗老化、防静电、阻燃等特殊要求。 5、具有紫外线光稳定性、着色性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