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制作安装协议书 甲方:浙江鑫达建设公司天妃西妃八组团北标段二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平湖市当湖镇凯丽木业厂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樘) 单价 价格(元) 备注 1 胶合板门 M0821 1021 160 163360 2 胶合板门 M0921 960 160 153600 3 胶合板门 M1021 362 160 57920 4 胶合板门 M1024 2 160 320 5 胶合板门 M0915 68 160 10880 6 合计 =SUM(ABOVE) 2413 =SUM(ABOVE) 386080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 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本次合同订购数量、价格及要求 三、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GJ103-96)、《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 方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供货及安装 1、交货地点: 五、验收 1、安装验收采用现场实物验收方式,验收时间为产品安装结束 后十日内由总包方监理单位、 及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对安装工程进行 竣工验收,并在乙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盖章或签字, 逾期二十日内未验收的,视为安装验收合格。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与乙方按照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