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智能矿山技术与《煤矿安全规程》对接建议条款 序 号 原条款描述 建议条款描述 意见说明和理由 备注 1 第九章 电气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 备硐室 新增条款 瓦斯矿井、产能大于 400 万吨 / 年的瓦斯矿井, 供电宜实现地面集中 控制;实现地面或井下中央变电所集 中监测和控制的变电所可无人值守。 无人值守的变电硐室应有视频监视 监控。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 人员巡回检查 机电 信息 类 2 第四百六十五条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 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 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 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 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 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 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 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 员禁止入内”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 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 高压电气设备时, 入口处和硐室内必 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无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