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混合结构工程抹灰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普通砖混结构以及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合结构工程室内顶板及内墙抹灰工程。 2.材料要求: 2.1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必须用孔经不大于3mm×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2.2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前应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其熟化时间应为7d以上。 2.3水泥:32.5强度等级的矿渣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和进场复验单,当出厂超过三个月,按试验结果使用。 2.4砂:中砂,平均粒径为0.35~0.5mm,使用前应过5mm孔径的筛子。且不得含有杂质。 2.5纸筋:使用前应用水浸透、捣烂,并应保持洁净;罩面纸筋宜用机碾磨细。稻草、麦秸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
抹灰工程质量控制 在抹灰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质量通病,如:基层空鼓、开 裂、面层起泡、起砂等。针对抹灰工程的质量结合《抹灰砂浆技术规 程》JGJ/T220-2010进行抹灰工程质量控制。 一、 基本规定 1、 一般抹灰工程用砂浆宜选用预拌抹灰砂浆。抹灰砂浆应采用机 械搅拌。 2、 预拌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 JC/T230的规 定,预拌砂浆的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 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223的规定。 3、 抹灰砂浆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除特别说明外, 抹灰砂浆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70执行。 4、 抹灰砂浆强度不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出两个及以上强度等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对于无粘贴饰面砖的外墙,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 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 4.2、对于无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