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监理内容、职责、监理人员配置 旁站监理范围以及对监理行为的监督 一、监理内容及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 (一)监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二)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职责是: 1、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 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工程建设 依法进行; 2、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 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