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管理办法 为适应矿井的建设和发展, 加强设备管理, 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 经济效益,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 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备基础管理 (一)矿成立设备管理综合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机电副总、经营副总 成 员:机运部、经营管理部、机修厂、技术部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 (二)矿成立机运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各主要使用 设备单位要有一名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网员, 使矿设备管理工作形成 上管成线、下管成网,专职管理与群众管理制度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三)设备组统一管理和调剂平衡全矿机电设备, 建立健全设备台帐、 卡片和各类报表。 (四)不构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设备,由使用单位建账管理,外委 单位在我矿使用的设备也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五)设备组对矿各专(兼)职设备网员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