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供电管理,确保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 行,降低原煤生产制造成本,达到供电平衡,保证供电设备、设 施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电管理制度 1、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均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 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一回路运行时, 另一回路必须带电 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加强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工作,依靠新技术、 新方法不断优化供电设计, 逐步淘汰高耗能和陈旧设备, 及时调 整变压器用电负荷,减少电能损耗,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3、加强对 10KV 以下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的维护,定期对避雷 器、变压器油质、绝缘保护用具、高压开关柜保护机构进行预防 性试验及防雷测试。 4、地面所有高低压架空线路,每月巡回检查不得少于两次,架 空线路附近的树枝要及时砍伐,以免影响供电及人身生命安全。 5、严格执行“避峰填谷,调荷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