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加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加工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图形及具体尺寸进行加工组装。 2、乙方严格按国际《硬聚氯乙烯塑料窗》 jg/t3018-1994 和《硬聚氯乙烯塑料门》 jg/t3017-1994 中组装工艺要求执行。 3、洞口尺寸测量由甲方派人现场测量确定,进行窗形设计签字后,乙方可进行 加工生产。 第二条 材料事项 1、型材由甲方提供异型材。计算已确认的窗形所计算的下料尺寸加 3%的损耗 后,加工后所生产的废料头乙方收回。 2、塑料型材:钢衬、胶条、毛条、五金配件、螺钉、固定片、玻璃等由甲方按 乙方提供的数量、尺寸自行购买后送抵乙方仓库。 第三条 加工验收 1、乙方负责加工工艺质量问题,货物运到工地时甲方需认真清点与检查,货物 验收后因安装等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2、如需检测,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加工完之后,若因甲
精心整理 门窗加工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愿为甲方加工门窗,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及操作工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友好合作的宗旨,经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加工内容: 1、门窗的外框框、内扇加工包括玻璃装配,打胶; 2、五金配件装配; 3、严格按照门窗规范程序加工生产; 4、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5、按照甲方指令按批次、编号、分类进行发货。 6、包运输。 二、材料:全部材料乙方负责卸货(包括型材、五金、胶条、胶水、螺钉、保护膜 等附件,由甲方提供并对质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对进厂材料按甲方提供的品 牌、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标准予以验收登记领用。 三、加工依据:加工依据为甲方提供并盖章或签字确定的分格图、节点图或者前期 甲方提供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制作尺寸、数量以及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标准进 行加工,并严格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所有材料使用均严格按照甲方出具 优化单领用,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