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一、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目标考核分为基本分项、奖励加分项,共计 110分。其 中基本分值 100分,奖励分值 10 分。基本分项主要包括: (一)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要点,把环保工作纳入年度工 作计划和工作议程, 经常性部署和检查,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5 分) (二)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6〃5"世界环境日举办纪念活动;日常开展 1-2项其他环 保宣传活动。加强环保工作新闻报道力度。每季度向县局办 公室报送 1篇(条)稿件,全年不得低于 4篇(条)。( 10 分) (三)划定乡镇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报当地乡镇人 民政府批准。协作兴源公司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牌的建 设工作。配合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好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工作。( 20 分) (四)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 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辖区内环境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一、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目标考核分为基本分项、奖励加分项,共计 110分。其 中基本分值 100分,奖励分值 10 分。基本分项主要包括: (一)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要点,把环保工作纳入年度工 作计划和工作议程, 经常性部署和检查,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5 分) (二)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6〃5"世界环境日举办纪念活动;日常开展 1-2项其他环 保宣传活动。加强环保工作新闻报道力度。每季度向县局办 公室报送 1篇(条)稿件,全年不得低于 4篇(条)。( 10 分) (三)划定乡镇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报当地乡镇人 民政府批准。协作兴源公司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牌的建 设工作。配合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好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工作。( 20 分) (四)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 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辖区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