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纲要 于 2008年 4 月 18日至 21日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审查 组审查通过,成果于 2009年 6月 8日至 10日通过了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组织的专家审查。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 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 则,以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 范为目标,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 使城市规划更加 科学,合理和规范,促进洛阳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市城 市总体规划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09年 8月 1日至 30日, 欢迎各界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详情请登录洛阳市规划局网 站(网址: http://www.lysghj.gov.cn/)查询。 一、总则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