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2008 年 03月 18 日 16 时 11分 226 主题分类 : 土地房产 “房屋权属” 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97号 《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经 2008 年 1 月 11日市政府第 2 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郭洪昌 二○○八年二月二日 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 规范房屋权属登记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保障 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权属登记, 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房屋所有权 产生的抵押权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