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 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 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 [2005]69 号) 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 [2006]013 号)等文件,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培 训、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经注册,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资格证书》,受聘于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 作的人员(以下简称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电子版发布表 (民用建筑 2011年四季度) 安装工程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费 规费 利润 税金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费 规费 利润 税金 合计 1235.12 256.66 714.40 50.32 80.96 36.00 56.01 40.77 20.79 57.84 4.07 6.56 2.92 4.52 3.31 100.01 118.74 22.91 65.67 11.50 6.46 3.20 5.08 3.92 1.85 5.32 0.93 0.52 0.26 0.41 0.32 9.61 67.40 15.43 42.12 0.14 2.43 1.96 3.10 2.22 1.25 3.41 0.01 0.20 0.16 0.25 0.18 5.46 16.15 7.59 4.79 0.69 1.32 0.48 0.75 0.53 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