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飞竹镇安后村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 1 - 罗源县飞竹镇安后村道路工程 施 工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福建省传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组织施工安后村道路工程 事项,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后村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罗源县安后村(详见甲方提供的道路设计施工图) 。 3.工程内容:道路工程:路基整理和路面铺设。 4.工程规模:道路工程( 3.5km距离, 3.5m宽,18cm厚 C25砼路面)。 5.开工日期:具体以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6.合同竣工日期:收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30_个工作日竣工,不可抗拒等 环境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7.工程总造价: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整( 120 万元),具体以双方现场共同 确认
罗源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市内涝、山洪、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 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做 到有效预警、提前防范、及时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特 编制此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 道管理条例》、《福建省防汛条例》和国家防办制定的《城 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参照近年来全国各地防汛抗洪 经验,结合罗源县城区防洪工程现状,对原有的《罗源县城 市防洪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充实,重新编制《罗源县城市 防洪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内涝、山洪、风、暴、潮等灾害事件 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编制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一是贯彻行政首长 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