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 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 (委 ):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 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年 5月 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 建设部下发的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 定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479号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2007年 3月 30日颁布, 5月 1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 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自 2007年 5月 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 关规定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 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 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