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 合同的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 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 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 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 “使用管理 ”和非“劳动关系管理 ”,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 合同的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 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 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 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 “使用管理 ”和非“劳动关系管理 ”,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